「你點可以搵埋晒呢啲錢!」在 M 裡,周遭的人把目光都投射在我倆身上。
「我當你朋友先同你講條財路...同埋我唔係咩聖人。況且,我唔做大把人爭住做,你估得我咁識諗?」說罷,我冷冷的看著他。
呯!朋友大力拍打桌子。
「唔洗係聖人,你都算係人掛?佢地無人性,你有人性下話?!」
「唔係人人都得閒有心理其他人,你有無讀過 《人性的弱點》 ?第二章第四節倒數第二及第三句:『A person's toothache means more to that person than a famine in China which kills a million people. A boil on one's neck interests one more than forty earthquakes in Africa.』」
「哼!你膠up喇!賺埋晒啲陰質錢,小心折墮呀!」
他是我大學時代的最好拍擋亦是要好朋友,徹夜不眠趕功課,旭日初升飲早茶,痛口破罵廢教授,麻雀撲克不離手。自那天後,應該是他避了我,明顯對我避而不見,只有在大一點的聚會才再相遇,但仍是一句起兩句止。
911 時,我隨便架設個網站,給大家發發電郵,也沒有特別的去設計,只是這些人連捐款是去哪裡也不去查證一下,我就賺了第一次的錢。連之後 05 年的大海嘯,也不少人
混水摸魚。香港那些幫明光社賣旗的小弟弟小妹妹,問及好像在做有意義的事一樣,買的人又以為買旗一定是幫助真正有需要人,但又有多少人看看他們的帳目都花在哪裡?唉,我才不會買他們的旗。
思哲說的對,我買了對不起良心才是問題。
朋友,因為有這些人,才會有我的職業,我本來就覺得明光社搞事的團體。看,他人打正旗號也是這樣,看看每年在幹甚麼?況且,我也自身難保,何來去關心四川的災民?那些自以為人人都應該關心災民的人,你覺得那區區的數萬人,滿口關心的人和團體,你又知道有多少是真心或演戲呢?
我從來沒有告訴我的朋友我是給他們發垃圾郵件的人,只有我女友知道,雖然她不想我再幹,但每個月只是發發電郵便有五位六位數字的進帳,錢不是沒有,但只要賺了第一筆,根本沒有理由放棄下一筆。有嗎?不然,我現在還能天天在吃上海的 M ?算了,他把自己的標準套在我身上,正如普通人在想自殺的人為何自殺,不是當事人,自然做不出自殺的行為,逆地而處,真是不會自殺嗎?
難得遠渡上海而來,多年友情,竟是這般收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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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故事內容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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